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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典型案例分享1
时间:2024-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某知名白酒内部销售渠道资源,有需要的可以添加微信,低价拿酒”……你是否在网络上看到过这样的信息?

案情介绍:

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犯罪人A购买茅台、五粮液等名酒标识、酒瓶及包装物套装,并以散白酒为原料灌装生产上述品牌白酒。犯罪人A将非法制造的假冒白酒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给犯罪人B,B购入上述假冒白酒后,全部加价转卖给犯罪人C,C将购入的假冒白酒和从他人处购买的假冒中华、玉溪等名牌卷烟,全部加价转卖给犯罪人D,D在其经营的商店以真假掺杂等方式销售上述假冒伪劣白酒卷烟。

2020年5月,犯罪人殷某某当地的烟草专卖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中先后发现殷某某销售假冒白酒卷烟,并向公安局移送案件线索。当地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针对涉案假冒烟酒进行全链条侦查,追查上游卖家、挖掘源头造假者,成功将上游犯罪人韩某某、李某某、王某某全部追捕到案。2022年3月,当地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上述被告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图片来自网络

商标凝聚着生产企业的智慧和劳动,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通过商标加深消费者对其产品的印象,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商标的知名度越高,企业的形象和信誉越好,同时,良好的品牌形象还可以增强消费者对商标产生忠诚性,促使消费者反复购买,此外,还可以将商标许可给其他的企业使用,直接给企业带来利润。

在本案中,犯罪人王某某等4人不仅严重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也对广大的消费者造成了严重损害。

对于商家来说,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应当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必须要认识到销售假烟假酒的行为是非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实经营,尊重消费者的权益,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质量有保障的商品。同时为了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应当确保进货渠道合法合规,保障商品的质量和合法性。

对于消费者而言,我们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烟草制品和酒精饮料等商品,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同时,提高警惕,尤其要谨慎对待微信群等线上渠道发布的“低价走量”“散装促销”“熟人渠道”“专供烟”“走私烟”“内部特供酒”等推销话术,谨防上当受骗。

知识拓展: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写在最后:

如果您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假冒注册商标或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行为的,欢迎您在本条信息下方留言,为我们提供宝贵的案件线索。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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