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停好车,很多人随手一关就走,殊不知这可能给“拉车门”小偷创造机会。犯罪分子实施拉车门盗窃,作案手段简单,专挑未上锁、车窗未关严的车辆,抱着“碰运气”的心态随机拉拽车门,短短数分钟即可完成作案,得手后迅速逃离。不少车主因一时疏忽,在车内遗留贵重物品后未锁车门,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不少群众存在“拉车门偷小钱不算犯罪”的认知误区,殊不知,一时的贪念之举,早已触碰法律红线。
2025年8月末,侯某在克旗经棚镇某水暖店门前,随机拉开停放在附近的未锁车辆,将车内的2070元现金偷走。2025年12月份,克旗检察院以盗窃罪对侯某提起公诉,因侯某系累犯,克旗法院依法判处侯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即便单次盗窃数额较小,只要两年内三次以上实施盗窃行为,无论涉案金额多少,均直接构成盗窃罪。
检察官提示:防范“拉车门”盗窃,核心在于摒弃侥幸心理,养成良好停车习惯,从细节堵住安全漏洞。广大车主下车后务必养成手动检查的好习惯,确认完全关闭落锁后再离开,切勿把车辆当成临时保险箱,贵重物品务必随身携带,不要遗留车内。一旦发现车内财物被盗,要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保护好案发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守护自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