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是挽救心源性猝死患者的关键急救设备。心搏骤停发生后,抢救每延迟1分钟,患者生存率便下降7%-10%,AED可由专业人员或经培训人员规范操作,快速实施电击除颤,为生命救治抢占“黄金4分钟”。其规范配备、科学安装与常态化维护,是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提升公共场所应急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
近日,克旗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日常监督中发现,辖区内部分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存在未按规定配备AED、设备安装位置不规范、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可能影响突发意外时的应急救治效率。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公共安全防线,克旗检察院、卫生健康委员会、红十字会召开公益诉讼磋商会,凝聚协同监管合力。
会上,三方围绕AED配备标准、安装规范、管护责任、人员培训等重点内容深入交流,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细化整改举措与配备推进计划。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红十字会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与工作要求,按期完成未配备场所的AED配置,对安装不规范、维护不到位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设备随时可用,同时强化AED操作使用培训,提升相关场所工作人员及公众应急救护能力。
下一步,克旗检察院将持续开展跟踪监督,协同相关部门推动工作落实,助力构建多方协同、齐抓共管的公共安全保障格局,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