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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一案例入选自治区级典型案例
时间:2026-04-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发布《2025年度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例》,克旗检察院办理的达里湖华子鱼”地理标志产品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典型案例

“达里湖华子鱼”于2025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地理标志产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25年12月,赤峰市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一些不法商户借助“达里湖华子鱼”的品牌销售非原产地华子鱼的情况,比如使用与“达里湖华子鱼”近似的商品名称、外包装销售同类产品,或者利用电商平台及线下实体店,通过虚假宣传等手段,将其他产地的华子鱼冒充达里湖特产进行销售。上述情况不仅损害了“达里湖华子鱼”的品牌声誉,导致优质生态品牌价值受损,还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克旗检察院在收到赤峰市人大代表反映的公益诉讼线索后,迅速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一是与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方开展座谈、了解地理标志产品的使用情况和公益受损情况。二是通过大数据筛查和对淘宝、抖音等线上销售平台进行调查,初步查明了地理标志产品被侵权的事实。2026年1月9日,克旗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益心为公”志愿者等人员参与,各方形成了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管、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等一致意见。三是结合查明的地理标志产品被侵权的事实,克旗检察院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对虚假宣传、混淆仿冒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指导市场主体依法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四是为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克旗检察院协同旗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达里湖华子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项检查,对4家存在不当宣传、未落实明码标价的经营主体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2家涉嫌虚假宣传的经营主体处以相应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关闭线上店铺2家,下架涉侵权商品,删除违规链接7条,对电商协会代表及涉嫌违规经营主体进行集中约谈,并通过国家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向相关网络交易平台发送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2份,有效规范了地理标志产品网络经营行为。五是在个案办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克旗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巡查+信息共享+快速响应”的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法治体检”,保障地理标志产品的规范经营。

检察机关聚焦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保护不足的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及时发现公益受损线索。针对地理标志保护涉及面广、监管难度大的特点,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公开听证并凝聚共识。同时联合行政机关共同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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