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在“生鲜灯”照射下的肉类及蔬菜瓜果看起来色泽鲜艳,光泽度好,与自然光下差别很大,购买时无法辨认真实颜色,从而使消费者无法准确判断食品的新鲜程度和其他状况,因而产生误判。(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年关将至腊味浓,不少消费者开始着手准备年货食品,生鲜消费也迎来消费高峰。近日,克旗检察院检察人员对辖区内多个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辖区内多家连锁冷鲜肉店存在使用特定颜色的“生鲜灯”现象,影响消费者的色觉感官,误导消费者。
克旗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把食品安全关,及时开展专项整改工作,尽快解决违规使用“生鲜灯”问题。切实堵塞“生鲜灯”监管漏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小小“菜篮子”,关系“大民生”。克旗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挥检察职能,用心用情地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团圆年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