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检察公益诉讼在法定办案领域上形成了“4+10”格局。
所谓的“4”,是公益诉讼“元老级”领域,是在2017年6月27日即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确立时最初纳入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4个领域,包括
①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②食品药品安全
③国有财产保护
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而“10”则是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时,通过单行法的形式又进一步扩展出的10个领域范围,其中
2018年1个:①英雄烈士保护领域;
2021年4个:②未成年人保护领域、③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领域、④安全生产领域、⑤个人信息保护领域;
2022年4个:⑥反垄断领域、⑦反电信网络诈骗领域、⑧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
2023年1个:⑩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
除上面的14个领域外,还包括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等外领域”,例如文物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等,这些都是检察公益诉讼在逐步探索完善的领域范围。将来,检察公益诉讼领域还会不断扩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