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腾旗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严格落实国家信息公开要求,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一是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通过学习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相关通知、参加政府采购培训等方式,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和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了采购人的法律自觉和政策自觉。
二是完善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切实做好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自我监督。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部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采购信息公开,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自我监督。